被遗忘权: 与受到威胁言论自由, 欧洲需要类似于“民事马可”互联网法
撰稿费利克斯·特雷格尔, EHESS研究员和La正交杜网的创始成员, 法国.
全球之声与成员之间的会谈通过空间数字版权激励我们的社会要求我们的同事 - 专家在互联网的法律在世界各地 - 在欧盟法院的判决发表评论,并说明它已经对了什么样的影响政策和在本国的政治辩论,因为判决交付. 在本系列的第二部分,我们听在法国互联网法律学术 费利克斯·特雷格尔.
你熟悉欧盟法院的“权被遗忘”的情况下?
是的. 一个欧洲, 欧盟司法法院的失败 (其缩写CJD) 在“Costeja”引起了关于隐私的互联网上的激烈辩论和自由表达.
但是,我必须强调,这一决定本身不是真的即将被遗忘的权利. 更确切地说它是识别删除在搜索引擎相关的人的名字联系记录的权利的句子, 根据法律 1995 欧盟个人数据保护. 这意味着,当一个给定项目上的搜索结果去索引由谷歌,其中包括一个人的名字, 它仍然是通过搜索引擎访问提供的搜索不包括名称. 因此,这是相当远遗忘真正的权利.
这说, 失败, por supuesto, 提出了关于言论自由的重大关切在线. 明确地, 法院判决限制信息权的互联网用户, 和那些言论自由谁在网上发布权, 其内容将是很难找到的一些搜索结果一旦经过去索引.
在我看来, 执政的最坏的方面是,, 同时它认识到有权取消引用不是绝对的, 这决定了它是搜索引擎的责任作出判断有关的在线内容非指数化的要求一个人是否是有效的. 法院表示,对申请的决定导引头将取决于“角色扮演 [申请人] 在公共生活“. 于是, 对于deindex内容的限制是一个公众人物对于普通公民更高. 因此,, 执政的有效谷歌分配绘制谁的边界的任务,哪些属于公共领域. 这样做, 这是加强对私有网络审查的危险趋势 - 一个趋势,我们已经在知识产权执行方面成为习惯.
它是真正令人不安地看到,欧洲高等法院决定如此重要的决定,而其余盲目的周围互联网上的基本权利的法律和法规的大局观.
有那里的被遗忘的权利的落实地方讨论和辩论?是否有过在当地法院诉讼?
是的, 除了欧盟司法法院的判决, 已经有案件法院整个欧洲即将遗忘的权利.
去年一月份在法国, 巴黎的艺术商人有犯罪记录 要求非指数化 链接内容相关的过去的信念. 某下级法院对他有利的排序裁定,原告必须保护自己的名誉根据法国法律对个人数据的权利.
在 2012, 一名前色情女星也 他胜诉 根据当地的隐私法之后谷歌拒绝答应他们的要求为他们的淫秽视频deindex.
但是,除了这些司法判决, 有问题的“正确被遗忘”在欧洲的争论更是有问题的侧. 紧随欧盟司法法院的判决后,, 在五月的法国数据保护局的总裁 (DPA), 他目前正在协调所有DPA的工作领域, 他在接受采访时宣布, 通过它的服务收到的投诉的三分之一 (周围 2000 约 6000 全年) 他们与在线内容. 出奇, 她明确表示,在这种情况下,, DPA请求不仅是搜索引擎,desindexen在搜索结果中的具体内容和链接, 而且还直接解决了海报 (网络媒体出版商, 博客, 等) 以请求与特定申请人信息将被删除或成为匿名数据.
为DPA原型的情况是如下: 前工会领袖请求DPA出现之前采取行动显示他极力反对谈论你的公司的CEO十年的视频呢. 视频正在牵头与他的名字相关联的搜索结果,并为他申请说明会阻止您找工作. 什么DPA能在这种情况下做的,是请问谁发布的视频删除与视频文本相关联的人的名字.
但是,这也意味着,如果没有就如何实现隐私和言论自由之间平衡的司法授权,甚至明确的法律原则, 有关如何以及什么样的内容,而不考虑其他的方法来防止就业歧视的人被取出完全缺乏透明度, 行政机关正在组织网上材料的审查. 而这会对民主辩论有很大的影响. 要继续前面的例子, 如果五年前工会领袖进入政治领域是什么? 如果不是选举人有了解他们过去的政治参与权?
即使是欧盟的欧洲法院的裁决之前, 落实被遗忘和位于欧洲已经失控了. 然后有, 迫切需要建立一个适当的框架,以实现隐私权和言论自由之间的平衡, 因为无论是现有的立法,也没有司法的欧盟法院的裁决提供足够的答案.
你在网上向预见公共领域的威胁一度被遗忘的权利实现的?
欧盟司法法院的判决后,我们正在目睹的危险事态发展. 除了鼓励朝私有化审查趋势, 法院判决也铺平了道路的问题,创建规则.
第一, 谷歌确实是作为一个公共机构和组织对什么是落实被遗忘的权利的最佳途径咨询. 谷歌一直反对欧洲法院的裁决,但有义务执行和逻辑需要制定指导方针,考虑到这两个句子本身作为欧盟法律十分模糊. 但是我觉得奇怪的是,而不是调用上,我们可以工作的有关隐私和言论自由之间的平衡原理的立法辩论, 该公司创建了一个“专家委员会”发出这些准则. 虽然该委员会包括非常值得称赞的人喜欢弗兰克·德拉鲁 (言论自由目前的联合国特别报告员), 这个过程进一步合法化的规则制定,以规范互联网的基本权利的私人形式, 正因为如此不能导致合法规则.
还, 有在欧盟各成员国的国家数据保护机构, 部分原因在于谷歌自己的委员会, 他们还致力于准则执行法院判决. 他们于7月份开始的过程中提出这些问题与搜索引擎 (谷歌已经交付了其 答案) 兵, 雅虎和其他人应该很快就会做同样的. 不过,虽然他们已经在这个位置谷歌更多的合法性, 发展审批是行政机关和缺乏民主合法性或真正的立法者的责任. 文化他们也极力向保护隐私倾斜. 谷歌的从DPA查询响应解释说,评估订单时,接收并做相应处理, 他正面临着类似的问题如下:
在没有明确的法律原则是相当令人不安的达尔富尔和平协议制定标准并具有通过废除被遗忘的权利产生的这些非常复杂的问题.
如何决策者平衡被遗忘的个人权利和信息的自由流通?
这确实是关键问题, 但它是一个必须都是由立法者为公民解决, 不仅私人公司和行政机构.
被遗忘的权利在刑法根,肯定有非常合理的情况下,保护隐私必须优先于言论自由. 欧洲历来的隐私权利的坚定倡导者, 这部分是由它的历史解释 - 包括监测由极权主义政权在二十世纪练 - ,看到电脑作为工具,使国家和私营公司来窥视人们的恐惧后续. 注重隐私取得了欧洲保护个人数据的全球领导者. 今天 - 在互联网时代, 特别是在这些“次后斯诺登” - 是开展的重要遗产. 这些古老的原则必须适用于互联网的技术和社会现实, 使他们能够保护互联网用户免受有害做法的隐私,在广告业, 保险和金融, 跨, 而且针对的大量状态监视权难以置信的回报.
另一方面, 一个欧洲, 言论自由也没有享受过的关注或作为隐私保护的相似水平. 这是关于被遗忘的权利辩论, 还有就是网络言论自由被削弱每天风险, 特别是由于司法的欧盟法院的失败带来的问题反映周围的网络审查更广泛的问题.
然后, 有应该受到质疑前提, ,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则可以这样被应用到语音的想法,是公共领域的一部分. 从法律的角度, 看来,这将是大言不惭,因为我不认为这是法国立法者的意图 1978, 当他们批准了关于个人数据的第一定律 (被称为法律“和自由”). 即使在今天,, 欧盟司法法院, 法理是不太平: 许多法官了解,仅按法律应使用规范的公共领域,因此拒绝执行数据保护法律,以限制在线言论自由.
CJD,而且对许多威胁笼罩在网上自由失败后, 欧洲需要一个“民事马”. 我们要问和回答有关在互联网上,特别是右基本权利的大问题,以言论自由和隐私权, 如何保护, 当他们怎么能是有限的,平衡的,而我们最关注到适用的国际人权法.
最后,, 它不应该依赖于谷歌和其他互联网公司执行这些标准. 它也不应该是数据保护机构的责任. 它必须是竞争欧洲立法者制定这些标准和法治,因为它是对司法机构来实现. 一个选项,以防止私人,并确保法院不要求接受审查淹没将建立代表所有利益相关者的“调解权威”, 公共和私营部门以及民间社会. 说调解机构可以提供给申请人和利益相关者的法律咨询网上找根据什么规则和判例法辩称匹配标准. 但是,当它将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将被称为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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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s.globalvoicesonline.org/2014/09/26/derecho-al-olvido-con-la-libre-expresion-bajo-amenaza-europa-necesita-legislacion-similar-al-marco-civil-de-internet/
磋商 : Migliorisi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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